陆路交通局自2019年以来,共发出10万8428张涉及私家车隔热膜(俗称黑镜)违规的通知,其中1万7218张为P22罚单;该局警告,再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4000令吉,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

不过,该局申明,只有因健康或个人安全原因者,可向该局申请豁免相关条规。

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,P22罚单是陆路交通局官员有权开出的其中一种罚单。

P22罚单又可分成2种,第一种是能在60天内缴付罚款的罚单,若接领罚单者无法在期限内缴付罚款,则将被指示出席法庭审讯,第二种罚单则无法在任何陆路交通局分局缴付,接领者需强制出席法庭审讯。

陆路交通局是于日前发文告指出,交通部于2019年5月通过该局发布私家车使用隔热膜的新规定,并通过1991年汽车条规(禁止特定车镜)颁布宪报。

文告说,有关规定列明,私家车挡风玻璃的透光度允许达70%,前座左右车窗的隔热膜,要维持50%透光度,后座乘客左右车窗及后镜透光度则无限制。

“根据法规,初犯者可被罚不超过2000令吉罚款,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;重犯者罚款不超过4000令吉,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”

文告强调,该局将严厉执法,不会对任何违反私家车隔热膜规定的车主妥协,将立即采取行动对付他们。

文告说,当局促任何因健康或个人安全原因,需安装隔热膜的人士,通过电邮或到该局网站www.jpj.gov.my做出申请,在申请获批前,民众仍须遵守现有的法律。

文告也说,民众应时刻遵守法规,同时呼吁民众发现任何不符合规则的轿车时,可通过e-aduan@JPJ投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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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交通部早前发布的私家车使用隔热膜新规定:
挡风玻璃透光度:70%
前座左右车窗透光度:50%
后座左右车窗及后镜透光度:0% / 无限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