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马来西亚,法律明确规定,所有上路车辆必须至少购买“第三者责任险”。然而,现实中仍有驾驶者心存侥幸,选择不更新汽车保险。试想想,当你因一场意外受伤,却发现肇事者没有保险时,该怎么办?
这个星期我收到友人的私信,他因为忘记更新汽车保险,所以无法在大马陆路交通局(JPJ)办理或续期汽车路税。
这个情况在马来西亚其实很常见,也非常棘手。在没有有效保险的情况下,JPJ不会发放或更新路税,一旦查获,就算是触犯“无有效路税”的违法行为,根据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》第23(1)条,可处高达2000令吉的罚款。

同时,如果驾驶“无有效保险”的车辆,根据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》第90(1)条,首次定罪可处高达1000令吉的罚款,或可被判监禁最长三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此外,法庭也可吊销或取消驾驶执照12个月。
这两类的违规行为,属于“无法缴交罚款犯罪”(Non-Compoundable Offence),并不像一般的交通罚单,能提早罚款了事。当事人必须亲自到法庭,向法官求情,由法官酌情处理,是否要判以比较轻的罚款,特别是针对那些首次犯错、或是愿意认罪的车主。直到法庭下判后,才能知道最终刑罚,到底是罚款而已,还是包括监禁。
此外,如果没有购买有效车险,当事人除了必须面对以上的刑事处罚,万一导致车祸,还必须全额承担自己的车辆维修、第三方人身伤害、财物损坏甚至法律赔偿费用的民事金钱赔偿。
针对第三方人身伤害,轻微的如皮外伤是几千令吉赔偿,算是在可负担范围。但如果是严重的比如骨折、残废、截肢、瘫痪甚至是死亡,其赔偿数目可以是高达数十万或数百万,这些天文数字随时会拖垮个人财务。
根据《1967年破产法令》,我国的个人破产门槛在2020年已经被调整到十万令吉。换言之,如果法庭下判肇事方需要偿还超过十万令吉的赔偿数额,而他无法缴付这笔赔偿金时,受害方是可以向法庭提出破产申请,通过相关的法律途径获得赔偿。
不要冒险
综上,如果你发现自己的汽车忘了更新保险,请立即停止驾驶这辆车,即便是短途驾驶,也算是违反法律和存在高度风险。
我记得我母亲有一个好习惯,就是在家里的白板上,会清楚写下家里每一辆汽车的路税、车险的截止日期,确保我们都在路税、车险到期前如期更新。
当然,数码化的今天,我学会善用个人的电子行事历,在路税、车险到期前的一个星期,就会有年度的“温馨提醒”,那我就能及时联系代理马上处理,免得因为忙碌的工作行程而有所耽误。
培养起这个小习惯,不只是对自己负责任,也是对其他陆路交通使用者的责任。除了避免刑事犯规,一旦造成车祸,肇事方不需要自己承担高额赔偿金,而是转嫁相关的风险给保险公司,让他们处理车祸的所有赔偿事项,也让受害方获得应得的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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